幼兒眼保健是小孩一生中最重要的眼保健,因為它涉及到小孩視力是否發(fā)育好,是否發(fā)生弱視,今后是否會近視,什么時候發(fā)生近視等。幼兒眼保健搞得好,小孩視力將終生受益。如搞不好可能導致終生低視力,或戴一輩子眼鏡,因此應引起幼師、家長及保健員高度重視。
一、幼兒視力發(fā)育特點
初生小孩的視力只有光感;1歲時達0.2;2歲0.5;3歲0.7~0.8;4歲1.0;5歲1.0~1.2;6歲1.2~1.5。小孩在3歲前完成70%視力發(fā)育,到6歲時完成全部視力發(fā)育。在幼兒園期視力發(fā)育障礙(弱視)大多為可復性,即可通過弱視治療重新發(fā)育達正常。
二、幼兒視力差(弱視)的原因
1、散光:散光是幼兒視力差最常見的原因,在幼兒園約有82%低視力是由散光引起;其次是遠視、近視、斜視及其它先天異常。因此幼師、家長應充分認識散光對幼兒視力的危害性。
散光是一種先天變異(媽媽生的,可能與孕期吸食較多人造食物、有機農藥或有害氣體等引起眼球不對稱發(fā)育有關),可以簡單看成“黑眼球”不圓而是橢圓形(象雞蛋),結果引起眼球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屈光度不同,形成散光。100度以上的散光就可以引起弱視。
散光對視力的影響是有限的:在小孩生長發(fā)育期間,散光主引要起視力發(fā)育障礙形成弱視。但當弱視治愈即戴上散光鏡視力達1.0以上后,散光對視力的影響就不大了。通常,100度散光引起視力下降1排;200度下降2排;300度下降3排;以此類推。例如一個400度散光小孩,經弱視治療戴鏡視力達1.5后,其取下眼鏡的視力可達到0.8左右,故平時可以不戴眼鏡,或僅在看黑板、看電視時戴鏡。
2、遠視或近視,特別是高度遠視和高度近視必定引起弱視,而且屬于難治性弱視。這種弱視等到6歲以后才治療效果極差,故應盡早采用兼有直接和間接增視功能的綜合性弱視儀長期堅持治療。
3、斜視、眼球震顫等雖然少見,但引起的弱視極為嚴重,故也應盡早采用兼有直接和間接增視功能的綜合性弱視儀長期堅持治療。
三、幼兒園眼保健的主要內容—弱視和近視防治
(一)弱視防治
1、什么是弱視:
弱視是一種人長視力不長的現象。例如4歲正常視力應為1.0,如果矯正視力只有0.5(等于2歲視力),那就是弱視(排除器質性眼?。?。
衛(wèi)生部婦幼司已將幼兒保健“四病”防治增加為“六病”防治:即佝僂病、貧血、肺炎、腹瀉、齲齒及弱視防治。要求家長、幼師配合起來做好弱視防治工作,將弱視消滅在學齡前(即幼兒園期間)。
2、弱視的危害性:
(1)弱視可引起、加重近視。弱視眼視力差,看電視常越看越走近電視機,使晶狀體變凸引起或加重近視。(2)弱視可引起學習成績不好,因看不清黑板字。(3)弱視可引起“小兒多動癥”:因看不清黑板字,注意力常不能集中到老師講課,出現搞小動作等“多動癥”。(4)弱視可引起立體視覺缺陷,使小孩今后不能從事許多好的工種。(5)弱視可造成終生低視力甚至眼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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